9月6日,阳明区召开了推进乡(镇)监察工作动员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世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四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纪委监委各室负责人。
会上,任命和配备了11名监察专员和监察员,印发了《推进四镇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阳明区乡(镇)监察工作规则(试行)》和《阳明区乡(镇)监察专员向监察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
张书记指出,要深刻认识推进乡(镇)监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基层监察全覆盖、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需要,大家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保证监督“最后一公里”畅通。
张书记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监察工作。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乡镇监察工作,切实把握开展乡镇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安排,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乡镇纪委要明确责任承接好职能,监察专员、监察员要在区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监察工作,根据授权依法进行调查、处置,提高本领履行好监察职能。
最后,张书记要求下步做好6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大乡镇自办案件办理力度。在区纪检监察室指导下,加大案件办理力度,部分案件将向下交办,限期办结。镇纪委要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安全。二是加大第一种形态处置力度。党委书记要亲自谈,亲自督办。镇纪委要提出具体意见,确保第一种形态数量质量双提升。三是确保执纪安全。办案安全是第一生命线,必须高度重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四是配合做好村巡察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配合各级巡察工作。五是按时做好市巡察乡镇整改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端正态度、精准整改,全面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六是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社保和征地拆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