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明区铁岭镇青梅村党支部副书记史洪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问题。史洪成在享受车改补贴后,又在村里报销市内交通费六千余元,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违纪,2023年11月,史洪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阳明区铁岭镇青梅村妇女主任兼出纳员朱桂云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问题。朱桂云在享受车改补贴后,又在村里报销市内交通费五千余元,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违纪,2023年11月,朱桂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阳明区铁岭镇青梅村治保主任徐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问题。徐明在享受车改补贴后,又在村里报销市内交通费近两千元,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违纪,2023年11月,徐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阳明区铁岭镇青梅村支部委员王雪梅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问题。王雪梅在享受车改补贴后,又在村里报销市内交通费近五千元,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违纪,2023年11月,王雪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