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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四种意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8-11-29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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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区委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把整改到位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筑牢“四种意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筑牢政治意识,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作用,定期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推动落实。点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被约谈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压实巡察整改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是筑牢标准意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对巡视出的问题严格整改要求,严明整改标准。把严的标准贯穿整改始终,对照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同时,对既往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三是筑牢监督意识,推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及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督查,发现自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明显加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同时也发现被巡察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以及整改进度缓慢,部分仅停留在安排部署上、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巡察机构针对问题严肃开展“面对面”整改约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提出要求,正确认识巡察反馈问题。

四是筑牢责任意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引导基层党组织做实做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置力度,在追究违法违纪人员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注重相关责任人所在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党组织书记、监督人员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进行倒查追责。对制度不完善、有漏洞、效力不强的,及时修订完善,强化制度约束和刚性执行,使制度成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