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阳明区委巡察办推进巡察整改“项目制”实施力度,与区纪委监委加强协作配合,采取“三项举措”,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抓好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结束后,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细化反馈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抓好台账管理
巡察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按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上报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和“三个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细化整改事项,督促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抓好日常监督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和各类问题清单,定期梳理整改进度,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深入被巡察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