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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区委巡察机构开展姜国文、刘杰案件

发布时间:2020-05-14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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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纪委监委指示要求,514日,阳明区委巡察机构开展姜国文、刘杰案件警示教育集中学习。阳明区委巡察办主任杨运杰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关于刘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宣读了《关于开展姜国文、刘杰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以姜国文、刘杰案件为鉴戒,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有利于提升区委巡察干部的政治觉悟;有利于更深入的发现巡察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丰富开展巡察工作的思路、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和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区委巡察干部要按照“五个鉴戒”和“四个严禁”的要求,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言、慎行。一要妥善处理公私关系;二要要始终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三要依法依规依纪行使手中的权力;四要严守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五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展现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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