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穆棱市穆棱镇泉眼河村村委会会计杨新波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7年8月20日,杨新波在穆棱镇会宾园饭店为其女儿考上黑龙江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操办升学宴12桌,其中有本村村民参加,共收受礼金12,000元。2018年4月,穆棱市纪委给予杨新波党内警告处分。
二、宁安市江南乡榆林村党支部书记费云革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8年2月,费云革分三次操办儿子结婚酒宴共计36桌,并收取礼金。2018年6月,宁安市纪委给予费云革党内警告处分。
三、牡丹江市水泥小学副校长张书杰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7年9月1日,水泥小学副校长张书杰在温春镇好福记饭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宴请本校教师共4桌。在此之前,其陆续收受水泥小学31名教师礼金7,2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西安区纪委给予张书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海林市长汀镇中心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郑海浪违规报销探亲费用问题。
2015年9月26日,郑海浪回山东老家探亲。10月6日返回之后,将其探亲期间所发生的车票、船票、住宿费等共3,253元票据,以外出学习的名义进行报销。2017年12月,海林市纪委给予郑海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东安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建福社区原党委书记于淑芬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3年12月和2015年12月,建福社区均以圣诞节名义,给社区干部发放节日福利,每次每名干部100元,两次共计2,600元。2016年7月,建福社区以“庆祝建党95周年,走访慰问辖区6名贫困党员”为名,申请慰问经费1,200元,实际却将慰问经费发放给6名社区工作人员,每人200元。2018年5月,东安区纪委给予于淑芬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