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吕文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在担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期间,在没有看到上级相关文件的情况下,将部分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补助经费,作为补助款,发放给参与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的工作人员,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违纪。2018年5月21日,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吕文田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并上缴财政。
中共阳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