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6日至1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阳明区司法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阳明区司法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阳明区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经过认真深刻整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正确方向。此次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是对阳明区司法局党支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次有力督促和鞭策,是对全局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锤炼政治品格、提高党性修养的一次深刻教育和警示。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中肯,使我们受到极大触动和深刻警醒。我们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此次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阳明区司法局党支部坚定肩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以最严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提高巡察整改工作力度、锐度和质量,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条条整改、件件到位、见到成效。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按照职责做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党支部书记负总责,责任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机制。
3.坚持问题导向,明晰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精心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阳明区司法局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阳明区司法局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整改工作台帐》,逐一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与完成时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及时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监督指导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4.健全完善机制,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整改长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整改期间,新建制度1项,修订完善了考勤等多项工作制度,编制成《阳明区司法局制度汇编》,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局党支部成立了支委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使党建工作有目标、有遵循。今年截止目前,共召开6次支委会。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不够、工作措施不得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年初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认真总结今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专题汇报。二是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为平台载体,丰富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效果,使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全面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由专人负责全方位进行舆情监督。目前为止,未发现负面信息。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支部活动会议记录不规范、“太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了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学习教育,局党支部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党建工作全程纪实,指定专人负责手写相关记录,簿表卡册填写规范,党建基础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专人妥善保管。今年目前为止,已整理归档党建材料20余本。
2.针对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今年截止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3次。二是根据工作岗位,围绕职责分工,对照岗位风险点,准确地把握好谈话内容。通过谈思想、谈体会、谈作风,掌握了干部的思想动态,从而达到沟通感情、增强团结、提醒告诫、找准问题的目的。
(三)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廉洁过节等各项规定传达贯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召开了1次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亲自动员部署,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二是按照区纪委要求,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坚持节前教育,节中监督检查,节后问责通报,向党员干部持续释放警示信号,确保系好廉洁“安全带”,营造起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三是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目前为止,未接到群众举报和投诉。
2.针对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得不丰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理论学习时间,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机关作风整顿等为依托,使廉政教育活动常态化。重点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重要党纪条例的学习,将警示性、震慑性、教育性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确保党员干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实现廉政教育活动多样化。通过上党课、集中学习、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使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三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特别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进行及时教育,时刻绷紧廉洁弦。今年目前为止,已进行廉政谈话2次。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阳明区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是我局“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目前为止,已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2次。二是指定1名有相对文化素质和政治素养的人员,专门做好“三重一大”记录。会议记录格式、程序规范;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记录了与会人员的意见;会议记录字迹规范、清晰、工整,无随意涂改;记录及时归档,便于今后查阅。
2.针对法律援助值班补贴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归档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相关制度及规定。二是法律援助中央彩票公益金案件补贴直接由市司法局发放到办案人卡中,省略了中间环节。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值班记录簿,凡是值班人员一律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并由本人签字,以此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值班津贴的基本凭据,做到发放津贴有理有据,经得起检验。
3.针对“一岗双责”制度落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责分工,精心制定了内容具体、责任明晰的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司法局集体责任清单》、《司法局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司法局监督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等,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肩负责任。
三、下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
1.认识再提升。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确保党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生根。
2.措施再落实。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彻底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反复。
3.制度再完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工作,把整改落实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司法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4.成果再扩大。把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司法行政事业蓬勃发展和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新时代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鼓励党员干部始终怀着当仁不让的历史责任感,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把党的政策落实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用实干和担当诠释对党的忠诚,用昂扬的斗志和奋斗的激情,全力推进“法治阳明”、“平安阳明”建设,为阳明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453-6330896;邮寄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286 号;邮编:157000;电子邮箱:ymqsfj@163.com。
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